增值税退税优惠项目管理操作指南
增值税退税优惠项目管理操作指南
【业务描述】增值税留抵税额退税是指对符合条件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特定事项产生的留抵税额,按照一定的计算公式予以退还。增值税即征即退是指税务机关对按规定缴纳的税款,在征税时部分或全部退还纳税人。
【基本程序】纳税人可在每月纳税申报结束后或在纳税申报时,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资料办理退税。办税服务厅接收资料,审核资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填写内容是否完整,符合的即时受理;不符合的当场一次性告知应补正资料或不予受理原因。办税服务厅录入相关信息,1个工作日内将相关资料转下一环节按规定程序审批。办税服务厅收到反馈后1个工作日内通知纳税人领取《税务事项通知书》。本事项在20个工作日内办结。提示纳税人,当减免税条件发生变化时,应自发生变化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税务机关报告。
【报送资料】除另有规定外统一报送以下资料:
1.《退(抵)税申请审批表》3份。
2.退税报告,包括基本情况、退税理由、依据、范围、期限、已缴税额、应退税额、是否因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受到处罚等内容;
3.相关增值税政策规定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资料。
一、增值税留抵税额退税
【业务描述】外购石脑油、燃料油生产乙烯、芳烃类化工产品的企业增值税留抵税额予以退税。
【政策依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利用石脑油和燃料油生产乙烯芳烃类产品有关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17号)。
【报送资料】购进合同、进口协议、增值税专用发票、进口货物报关单、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外购2类油品已缴纳消费税的证明材料等购进2类油品相关资料。
二、安置残疾人就业即征即退
【业务描述】安置残疾人就业企业实际安置的每位残疾人员每年可退增值税,按所在地县(市、区)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最低工资标准的4倍确定。(减免性质代码01012701)
【政策依据】
1.《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增值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52号)。
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促进残疾人就业增值税优惠政策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33号)
3.《国家税务总局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税收优惠政策征管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7〕67号)。
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安置残疾人单位是否可以同时享受多项增值税优惠政策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61号)。
5.《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增值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73号)。
6.《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税收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78号)。
【报送资料】
1.《安置残疾人纳税人申请增值税退税声明》。
2.当期为残疾人缴纳社会保险费凭证的复印件及由纳税人加盖公章确认的注明缴纳人员、缴纳金额、缴纳期间的明细表。
3.当期由银行等金融机构或纳税人加盖公章的按月为残疾人支付工资的清单。
4.特殊教育学校举办的企业,申请退还增值税时,不提供资料2和资料3。
三、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即征即退
【业务描述】纳税人销售自产的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提供资源综合利用劳务,可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减免性质代码01064019)
【政策依据】
1.《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目录》的通知》(财税〔2015〕78号)。
2.《江西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贯彻落实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及新型墙体材料增值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赣国税函〔2015〕324号)。
【报送资料】申请退税时报送以下资料(备案时已报送,除另有规定外可不再报送):
1.退税报告,包括基本情况、退税理由、依据、范围、期限、已缴税额、应退税额以及此前36个月内(不含退税所属月份)是否因违反税收、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受到处罚的情况。
2.产品原料占比应达到规定比例的纳税人可提供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综合利用的资源占生产原料或燃料比重的检验检测报告。
3.纳税人或产品应符合规定技术要求的纳税人需提供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符合技术标准的检验检测报告。
4.提供污水、工业废气处理劳务的纳税人需提供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污水、工业废气经处理后达到规定技术要求或达到相应的国家或地方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中的直接排放限值的检验检测报告。
5.应通过ISO9000、ISO14000认证的纳税人需提供ISO9000和ISO14000认证证书。
6.应具备废旧产品拆解资质的纳税人需提供相关废旧产品拆解资质证明。
7. 生产销售炼钢炉料、工业级混合油的纳税人需提供销售对象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销售对象公章)和销售给该销售对象的发票明细清单。
8.生产销售炼钢炉料的企业,需提供工业和信息化管理部门确认该企业符合行业准入条件和其销售对象符合行业规范或准入条件的文件复印件。
四、新型墙体材料即征即退
【业务描述】对纳税人销售自产的新型墙体材料,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50%的政策。(减免性质代码01064017)
【政策依据】
1.《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新型墙体材料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73号)。
2.《江西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贯彻落实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及新型墙体材料增值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赣国税函〔2015〕324号)。
【报送资料】申请退税时报送以下资料(备案时已报送,除另有规定外可不再报送):
1.退税报告,包括基本情况、退税理由、依据、范围、期限、已缴税额、应退税额以及此前36个月内(不含退税所属月份)是否因违反税收、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受到处罚的情况。
2.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符合技术标准的检验检测报告。
五、软件产品(含动漫软件)超税负即征即退
【业务描述】
1.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按17%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
2.对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动漫企业销售其自主开发生产的动漫软件,按17%的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
(减免性质代码01024103)
【政策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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