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公司代收水电费但是经营范围没有能否开具水电费的发票
物业公司代收水电费但是经营范围没有能否开具水电费的发票
问:物业公司代收水电费但是经营范围没有能否开具水电费的发票?
答:可以的,若物业公司无销售水电的经营项目,但是发生水电销售业务,属于增值税征税范围,可以按照现行规定向租户开 /具/ 增值税发票
商品编码选择“1100101020200000000 售电”, “货物或应税劳务、服务名称”可开具为“电费”或代收电费
商品编码选择“3040802990000000000 其他经纪代理服务”, “货物或应税劳务、服务名称”可开具为“代收水费”。
版权保护: 本文由 聚好财税 原创,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www.juhaocaishui.com/cssw/418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