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出租不动产的综合征收率
个人出租不动产的综合征收率
城镇土地使用税不包含在综合税费征收率中。城镇土地使用税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依照规定的适用税额计算征收。”
营改增后其他个人出租不动产的综合征收率(杭州市):
个人非住房出租用于经营的,月租金收入800(含)元以下,综合征收率12.10%;
月租金收入800元—3万元(含),综合征收率12.60%;
月租金收入3万元—10万元,综合征收率17.95%;
月租金收入10万元(含)以上,综合征收率18.20%
个人非住房出租用于居住的,月租金收入800(含)元以下,综合征收率4.10%;
月租金收入800元—3万元(含),综合征收率4.60%;
月租金收入3万元—10万元,综合征收率9.95%;
月租金收入10万元(含)以上,综合征收率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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