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人跨地区提供建筑服务预缴增值税的是否缴纳城建税
纳税人跨地区提供建筑服务预缴增值税的是否缴纳城建税
问:纳税人跨地区提供建筑服务预缴增值税的是否缴纳城建税?
答: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异地预缴增值税有关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74号)规定,纳税人跨地区提供建筑服务、销售和出租不动产的,应在建筑服务发生地、不动产所在地预缴增值税时,以预缴增值税税额为计税依据,并按预缴增值税所在地确定城市维护建设税纳税人所在地。
版权保护: 本文由 聚好财税 原创,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www.juhaocaishui.com/cszx/626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