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资代表处,按期应申报中没有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是不是不需要申
外资代表处,按期应申报中没有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是不是不需要申报
问:外资代表处,按期应申报中没有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是不是不需要申报?
答: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税〔2015〕72号),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需核定残保金。如纳税人为(港澳台商)企业常驻机构、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不在残保金的征缴范围内,无需进行残保金费种认定,电子税务局按期应申报不会带出残保金申报表,不需要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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