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付的劳务报酬已代扣个税还需要取得发票吗
支付的劳务报酬已代扣个税还需要取得发票吗
问:支付的劳务报酬已代扣个税还需要取得发票吗?
答:按照税务总局2018年28号公告来判断,主要就在于这项劳务报酬是否属于增值税纳税义务,或者说是否符合小额零星业务。如果是非雇员为企业提供的劳务,必然是增值税的征税范围,既然要交增值税,那肯定就需要取得发票才允许扣除。
小额零星经营业务的判断标准是个人从事应税项目经营业务的销售额不超过增值税相关政策规定的起征点,按次500元
增值税没有明确规定,个人认为,未达20000元增值税起征点的,可以不开票入账,具体可以咨询当地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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