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用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的小规模纳税人按季申报,季度销售额
适用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的小规模纳税人按季申报,季度销售额超过30万,如何填写申报表
问:适用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的小规模纳税人按季申报,季度销售额超过30万,如何填写申报表?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业等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2020年第5号)第三条和《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长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2020年第24号)规定,你公司应当将适用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的销售额填写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应征增值税不含税销售额(3%征收率)”相应栏次,对应减征的增值税应纳税额按销售额的2%计算填写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本期应纳税额减征额”及《增值税减免税明细表》减税项目相应栏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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