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聚好财税 > 财税咨询 > 正文

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纳税人,以前税款所属期可计提但未计提的加计

03-25 财税咨询

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纳税人,以前税款所属期可计提但未计提的加计抵减额,应如何填写申报表

问: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纳税人,以前税款所属期可计提但未计提的加计抵减额,应如何填写申报表?

答: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生产、生活服务业纳税人,可计提但未计提的加计抵减额,可在确定适用加计抵减政策当期一并计提,在申报时填写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四)》“二、加计抵减情况”第2列“本期发生额”中。

版权保护: 本文由 聚好财税 原创,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www.juhaocaishui.com/cszx/520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