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独生子女,是否可以由父母指定或子女间协商,由其中一名子女按
非独生子女,是否可以由父母指定或子女间协商,由其中一名子女按照每月2000元标准扣除赡养老人支出
问:非独生子女,是否可以由父母指定或子女间协商,由其中一名子女按照每月2000元标准扣除赡养老人支出?
答: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发〔2018〕41号)规定,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由其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因此,非独生子女是不能通过父母指定或子女间协商由其中一人享受2000元扣除额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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