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聚好财税 > 财税咨询 > 正文

企业收到的财政性专项资金用于研发费用的支出是否可以加计扣除

06-24 财税咨询

企业收到的财政性专项资金用于研发费用的支出是否可以加计扣除

问:企业收到的财政性专项资金用于研发费用的支出是否可以加计扣除?

答:企业取得作为不征税收入处理的财政性资金用于研发活动所形成的费用或无形资产,不得计算加计扣除或摊销。
 

版权保护: 本文由 聚好财税 原创,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www.juhaocaishui.com/cszx/444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