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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个人出租不动产是否可以享受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

03-18 财税咨询

其他个人出租不动产是否可以享受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

问:其他个人出租不动产是否可以享受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号)第四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九条所称的其他个人,采取一次性收取租金形式出租不动产取得的租金收入,可在对应的租赁期内平均分摊,分摊后的月租金收入未超过10万元的,免征增值税。

第十一条规定,本公告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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