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地税CA证书业务如何办理
天津地税CA证书业务如何办理
一、CA证书新办业务
(一)CA证书制发流程
(1)纳税人申请办理网上申报等网上办税事宜,需前往主管地税局办税服务厅签订《天津市地方税务局财税库银横向联网系统协议书》(以下简称“三方协议”)。与主管地税局签订《天津市地方税务局财税库银横向联网系统协议书》(以下简称“三方协议”)后,持加盖单位公章的《制作CA证书协办函》及相关资料,采用以下两种方式申领:
1.主管地税局办税服务厅办理。服务机构应在每周至少两个工作日派驻人员在办税服务厅当场受理纳税人申请,现场制作并发放CA证书。
2.服务机构办理。在服务机构网点的营业时间内到服务机构网点办理。服务机构工作人员当场受理单位申请,现场制作并发放CA证书。
(二)所需资料
税务机关:纳税人公章
服务机构:1.数字证书业务申请表(加盖公章)
2.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制作CA证书协办函
二、CA证书更新业务
(一)CA证书更新流程
(1)CA证书有效期一年,纳税人应在有效期满前办理更新手续。更新后,证书有效期延长一年。
(2)CA证书有效期到期前两个月内,服务机构向纳税人发送即将到期提示,纳税人可通过如下三种方式办理CA证书更新工作:
1.登录服务机构网站自行办理证书更新;
2.到办税服务厅CA服务点办理;
3.到服务机构固定办理场所办理。
纳税人申领CA证书后,若一个年度内连续三个月未使用CA证书登录网上办税系统办理涉税事宜,税务机关有权通知服务机构不得为其办理CA证书更新业务。
(二)所需资料
税务机关:无
服务机构:1.数字证书业务申请表(加盖公章)及CA证书
2.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CA证书遗失、毁损业务
(一)CA证书遗失、毁损办理流程
(1)纳税人在有效期内遗失、毁损CA证书,如继续使用CA认证服务,需登录服务机构官方网站自助办理补办业务。也可到服务机构固定办理场所(或办税服务厅CA服务点)办理CA证书补发手续。
(2)服务机构应现场完成补发CA证书的制作。
(3)补发CA证书介质,由纳税人与服务机构自行结算。
(二)所需资料
税务机关:无
服务机构:1.数字证书业务申请表(加盖公章)
2.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终止CA认证业务
(一)终止CA认证业务办理流程
(1)纳税人如不再继续使用CA认证服务,需前往主管地税局办理终止三方协议,终止CA认证服务。
(2)纳税人在主管地税局办税服务厅领取填报《终止“财税库银横向联网协议书”申请表》(见附件2),主管地税局审核无误后,告知纳税人凭《终止“财税库银横向联网协议书”申请表》,到开户银行办理终止三方协议相关手续。
(3)主管地税局将签字盖章后的《终止“财税库银横向联网协议书”申请表》税务机关留存归档。
(4)主管地税局按月统计填写《XX局XX年XX月CA数字证书注销清单》,交服务机构办理终止CA认证服务手续。
(二)所需资料:
税务机关:终止“财税库银横向联网协议书”申请表
服务机构:CA数字证书注销清单
五、更换CA证书业务
(一)更换免费CA证书办理流程
(1)使用原CA证书纳税人,证书有效期到期申请更换为免费CA证书,前往办税服务厅打印协办函(一份),到服务机构固定办理场所(或办税服务厅CA服务点)办理CA证书。
(2)服务机构应现场完成CA证书的制作。
(二)所需资料
税务机关:纳税人公章
服务机构:1.数字证书业务申请表(加盖公章)
2.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制作CA证书协办函
六、其他类业务
(一)CA证书的变更。纳税人办理名称变更,应在变更税务登记信息后,在服务机构官方网站提出变更CA证书申请,也可以到办税服务厅CA 服务点或服务机构网点办理变更业务。
纳税人办理注销迁出(改变主管税务机关)手续,注销三方协议可以不注销CA证书。办理迁入手续,签订三方协议后,在服务机构官方网站提出变更CA证书申请,也可以到办税服务厅CA 服务点或服务机构网点办理变更业务。
(二)CA证书的注销。纳税人不再使用CA证书或注销税务登记的,应注销CA数字证书,服务机构依税务机关提供的注销清单办理注销CA证书业务。
(三)CA证书的解锁。因纳税人忘记密码等原因导致CA证书锁死时,纳税人可登录服务机构官方网站自助办理解锁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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