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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贸易等项目对外支付税务备案相关问题解答

02-17 财税实务

服务贸易等项目对外支付税务备案相关问题解答

1.新的《服务贸易等项目对外支付税务备案》,模块有什么变化?
 
  答:在办理支付备案时,对于已办理合同备案的老合同,点击“查询合同信息”,在原合同登记编号下进行支付备案;对于未办理合同备案的新合同,点击“新增合同信息”,录入合同相关信息后再进行,完成支付备案。若支付的项目为承包工程作业或劳务所得的,仍按原流程办理。
 
  2.企业对原已进行过合同备案的老合同进行支付备案,是否还需要采集合同信息?
 
  答:不需要,直接选择原合同编号即可带出原合同信息。
 
  3.支付备案采集了新合同信息后,生成的合同登记编号有什么用?
 
  答:针对新合同,支付备案完成后新生成的合同登记编号是该合同未来进行其他支付备案、扣缴申报的标识。
 
  该编号记载在网上办税服务厅生成的税务事项通知书和大厅打印的支付备案表上,请妥善保存。
 
  4.企业在支付备案完成后,发现支付备案信息有错误,或因情况变化不再进行付汇的,应当如何处理?
 
  答:网上办税服务厅暂不支持支付备案信息的变更或作废,请至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办理此类业务。
 
  5.如果企业自主选择在申报和解缴应扣税款前报送有关申报资料的,应当如何办理?
 
  答:扣缴义务人在申报和解缴应扣税款时,应填报《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报告表》。扣缴义务人可以在申报和扣缴税款前报送有关申报资料;已经报送的,在申报时不再重复报送。
 
  6.若具体的付汇银行不在“付汇银行”选择项中的,怎么办?
 
  答:请选择“付汇银行”中“其他商业银行”后,在“商业银行名称”中填入具体的付汇银行。

以上问答仅供参考,具体请咨询主管税务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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