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聚好财税 > 办税辅导 > 增值税 > 正文

发生适用于差额征税政策的应税服务时,企业应如何开具发票

04-28 增值税

发生适用于差额征税政策的应税服务时,企业应如何开具发票

问:发生适用于差额征税政策的应税服务时,企业应如何开具发票?

答:根据文件《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2016〕23号)第四条第(二)款规定,按照现行政策规定适用差额征税办法缴纳增值税,且不得全额开具增值税发票的(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纳税人自行开具或者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时,通过新系统中差额征税开票功能,录入含税销售额(或含税评估额)和扣除额,系统自动计算税额和不含税金额,备注栏自动打印“差额征税”字样,发票开具不应与其他项目混开。

所有差额征税业务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时,应全额开具。

版权保护: 本文由 聚好财税 原创,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www.juhaocaishui.com/bs/zzs/166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