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对城乡污水、生活垃圾集中处理场所达标排放的污染物暂予免
为什么对城乡污水、生活垃圾集中处理场所达标排放的污染物暂予免税
问:为什么对城乡污水、生活垃圾集中处理场所达标排放的污染物暂予免税?
答:城乡污水和生活垃圾处理厂是污染治理单位,也可能是污染排放大户。但考虑到城乡污水和生活垃圾处理厂承担了部分公共服务职能,具有准公共服务性质,特别是目前许多城乡污水、生活垃圾集中处理场所运营较为困难,各级财政予以适当补贴。因此,为减轻城乡污水、垃圾集中处理场所的运营负担,调动其不断改进治污工艺和技术水平、减少污染物排放的积极性,《环境保护税法》规定对其暂免征收环境保护税。但同时附加一个条件,即不得超过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凡超过规定排放标准的,应一律依法征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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