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聚好财税 > 税务办事 > 陕西税务局 > 正文

陕西省电子税务局申报工伤保险时,工伤保险核定单费率和电子税务

陕西省电子税务局申报工伤保险时,工伤保险核定单费率和电子税务局带出的费率不一致

问:在陕西省电子税务局申报工伤保险时,工伤保险核定单费率和电子税务局带出的费率不一致,如何处理?

答:目前,仅西安市纳税人可在陕西省电子税务局申报工伤保险。申报时,自动带出社保局核定数据,包括人数、缴费基数、税率、金额,其中税率=金额/缴费基数,不调取金三核定税率,因此只要确认人数、缴费基数和缴费金额正确即可。
 

版权保护: 本文由 聚好财税 原创,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www.juhaocaishui.com/w/sxswj/593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