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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工业园区个人所得税税率表

苏州工业园区个人所得税税率表

税目

征税范围

纳税人

税率(%

备注

工资薪金所得

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

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满一年,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所得的个人;

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不满一年,从中国境内取得所得的个人

3-45的超额累进税率

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3500元(外籍个人为4800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

个体工商户从事工业、手工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业、商业、饮食业、服务业、修理业以及其他行业生产、经营取得的所得;

个人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取得执照,从事办学、医疗、咨询以及其他有偿服务活动取得的所得;

其他个人从事个体工商业生产、经营取得的所得;

上述个体工商户和个人取得的与生产、经营有关的各项应纳税所得

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满一年,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所得的个人;

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不满一年,从中国境内取得所得的个人

5-35的超额累进税率

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

个人承包经营、承租经营以及转包、转租取得的所得,包括个人按月或者按次取得的工资、薪金性质的所得

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满一年,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所得的个人;

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不满一年,从中国境内取得所得的个人

5-35的超额累进税率

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必要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劳务报酬所得

个人从事设计、装潢、安装、制图、化验、测试、医疗、法律、会计、咨询、讲学、新闻、广播、翻译、审稿、书画、雕刻、影视、录音、录像、演出、表演、广告、展览、技术服务、介绍服务、经纪服务、代办服务以及其他劳务取得的所得

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满一年,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所得的个人;

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不满一年,从中国境内取得所得的个人

20

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对劳务报酬所得一次收入畸高的,可以实行加成征收, 根据《个人所得税税法实施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实施

稿酬所得

个人因其作品以图书、报刊形式出版、发表而取得的所得

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满一年,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所得的个人;

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不满一年,从中国境内取得所得的个人

20

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按应纳税额减征百分之三十

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个人提供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非专利技术以及其他特许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所得;提供著作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所得,不包括稿酬所得

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满一年,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所得的个人;

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不满一年,从中国境内取得所得的个人

20

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个人拥有债权、股权而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满一年,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所得的个人;

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不满一年,从中国境内取得所得的个人

20

 

财产租赁所得

个人转让有价证券、股权、建筑物、土地使用权、机器设备、车船以及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

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满一年,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所得的个人;

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不满一年,从中国境内取得所得的个人

20

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偶然所得

个人得奖、中奖、中彩以及其他偶然性质的所得

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满一年,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所得的个人;

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不满一年,从中国境内取得所得的个人

20

 

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

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

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满一年,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所得的个人;

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不满一年,从中国境内取得所得的个人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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