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房产税征期调整后电子税务局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申报流程
河北省房产税征期调整后电子税务局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申报流程
河北省房产税征期调整后,为3月、6月、9月及12月的1至15日缴纳本季度房产税,与城镇土地使用税征期一致。
第一步、业务前提:纳税人状态为正常,有有效的城镇土地使用税或房产税税源信息(税源信息采集需要在税局操作),没有往期未申报信息。
第二步、进入系统后,如下图:
第三步、点击上方菜单,进入【我要办税】页面点击【税费申报及缴纳】,如下图:
第四步、点击左侧【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纳税申报】,进入页面,如下图:
第五步、报表自动带出税源信息进行申报。
第六步、点击【申报】出现如下页面:
第七步、【申报结果查询】页面如下图:
常见问题:
一、 问: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带不出减免性质,无法选择?
答:需要在税源信息做减免备案。
二、问:报表有从价的信息,但是没有从租的信息?
答:建议查看税源信息维护的从租的有效期起止是否包含当前所属期。
三、问:报表自动带出的是否符合小规模减征标志为否,这个是怎么判断的?
答:如果是独立核算的企业,按照企业是否为小规模资格判断;
如果是非独立核算并且为分支机构的企业,按照维护的总机构的资格信息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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