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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国税电子税务局所得税申报常见问题

福建国税电子税务局所得税申报常见问题

1、所得税为查账征收方式纳税人在进行企业所得税季度预缴申报时,申报表第8栏“弥补以前年度亏损”数据自动带出,且无法修改,应如何处理?

答:该栏次根据纳税人以前年度可弥补数据以及本年度利润数据自动带入,栏次为锁定状态,无法修改。纳税人可通过电子税务局综合查询-综合查询-企业所得税可弥补亏损信息查询核对其以前年度亏损数据,如数据信息异常的,请及时联系税务机关核对。
2、通过电子税务局进行企业所得税申报提示非查账征收纳税人,联系税务机关确认征收方式确为查账征收,应如何处理?
答:建议联系主管税务机关重新认定保存征收方式。
3、企业所得税季度申报,主表中营业成本收入和成本显示为灰色,都不能填写应如何处理?
答:企业所得税适用查账征收方式的预缴申报表中,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等栏次主要由独立申报纳税人填报,如为汇总总机构申报的二级分支机构,主要申报数据显示在申报表第32、33栏,申报表第1栏至第31栏为锁定状态,无法填报。请确认企业是否为汇总申报的二级分支机构,如确认非汇总申报方式,请联系主管税务机构查看核心征管系统中登记情况
4、企业所得税分支机构是零申报,在企业所得税申报表中总机构有数据,但是分支机构所得税还是无法申报,应如何处理?
答:因税务征管需要,电子税务局暂不支持汇总申报分支机构进行零申报,如确认需要零申报的,请到办税大厅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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