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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国税局/安徽地税局:2017安徽纳税申报期限

01-12 财税资讯

安徽国税局/安徽地税局:2017安徽纳税申报期限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 安徽省地方税务局关于2017年申报纳税期限安排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省地税局直属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相关税(费)种法律法规规定以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7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6〕17号)等规定,现对2017年申报纳税期限作如下安排:

2017年申报纳税期限安排表

月份

申报纳税期限

备注

一月

1.11.16

包括按季、半年申报

二月

2.12.15

 

三月

3.13.15

 

1.13.31

个人所得税年所得12万元以上个人自行申报

四月

4.14.20

包括按季申报

五月

5.15.15

 

1.15.31

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

六月

6.16.15

 

七月

7.17.17

包括按季、半年申报

八月

8.18.15

 

九月

9.19.15

 

十月

10.110.26

包括按季申报

十一月

11.111.15

 

十二月

12.112.15

 

特此通知。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        安徽省地方税务局
2016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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