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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天津纳税申报期限-天津国税局

01-02 财税资讯

2017天津纳税申报期限-天津国税局

尊敬的纳税人:

根据《征管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九条规定,现将2017年度各月份申报期限明确如下。

 

月份

征收项目

纳税期限

申报期起

申报期止

一月份

增值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文化事业建设费、资源税

月、季

11

116

二月份

增值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文化事业建设费、资源税

21

215

三月份

增值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文化事业建设费、资源税

31

315

四月份

增值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文化事业建设费、资源税

月、季

41

418

五月份

增值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文化事业建设费、资源税

51

515

企业所得税

 

11

531

六月份

增值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文化事业建设费、资源税

61

615

七月份

增值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文化事业建设费、资源税

月、季

71

717

八月份

增值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文化事业建设费、资源税

81

815

九月份

增值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文化事业建设费、资源税

91

915

十月份

增值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文化事业建设费、资源税

月、季

101

1023

十一月份

增值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文化事业建设费、资源税

111

1115

十二月份

增值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文化事业建设费、资源税

121

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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