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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改增后那些不常见的进项税抵扣项目

11-01 增值税

营改增后那些不常见的进项税抵扣项目

1、不动产

税率11%:购入、接受赠送、投入、抵债、新建、改建、扩建、修缮、装修

2、办公费

税率17%:办公用品、办公桌椅柜

税率13%:水费(自来水公司一般选择简易计税办法,可抵3%)

税率11%:电话费

税率 6%:互联网接入服务

3、技术服务

税率 6%:技术服务费、软件费、设计费、检测费、认证费、咨询费

4、交通运输

税率17%:车辆(除专用于职工上下班接送的客车)、其他运输工具、汽柴油费

税率11%:运输费

税率 6%:快递费

税率 5%:其他公路通行费

税率 3%:高速公路通行费

5、保险费

税率 6%:财产保险、特殊工种人身保险

6、住宿费

税率 6%:除个人消费、集体福利和业务招待用外的住宿费

7、各类养护

税率17%:固定资产(除不动产)的各种修理、维护、保养

税率11%:不动产的各种修理、维护

税率 6%:不动产的保养、保洁、绿化

8、其他

税率13%:收购农产品

税率 6%:广告费、展览费、会务费、安保费、代理费、劳务派遣

税率17%:有形动产租金

税率11%:不动产租金

特别提醒

若销售方为一般纳税人,可索取适用税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若销售方为小规模纳税人,可到税务机关代开征收率为3%或5%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其中试点的住宿业小规模纳税人可自开)。

纳税人每日可登录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查询、选择、确认用于申报抵扣或者出口退税的增值税发票信息。

取得的不动产进项税额要分两年抵扣,第一年抵扣比例为60%,第二年抵扣比例为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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