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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斗车是否属于农用机械范围

03-06 增值税

翻斗车是否属于农用机械范围

问:翻斗车是否属于农用机械范围?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增值税部分货物征税范围注释>的通知》(国税发〔1993〕151号)规定:“十六、农机
   农机是指用于农业生产(包括林业、牧业、副业、渔业)的各种机器和机械化和半机械化农具,以及小农具。
   农机的范围包括:
   (一)拖拉机。是以内燃机为驱动牵引机具从事作业和运载物资的机械。包括轮拖拉机、履带拖拉机、手扶拖拉机、机耕船。
   ……
   (十)农业运输机械。是指农业生产过程中所需的各种运输机械。包括人力车(不包括三轮运货车)、畜力车和拖拉机挂车。
   农用汽车不属于本货物的范围。
 
……”
 
翻斗车是一种特殊的料斗可倾翻的短途输送物料的车辆,不属于农用机械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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