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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专用发票认证不通过能否抵扣

04-28 增值税

增值税专用发票认证不通过能否抵扣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的通知》(国税发[2006]156号)文件第二十六条规定,经认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税务机关退还原件,购买方可要求销售方重新开具专用发票:

1、无法认证:是指专用发票所列密文或者明文不能辨认,无法产生认证结果。

2、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是指专用发票所列购买方纳税人识别号有误。

3、专用发票代码、号码认证不符:是指专用发票所列密文解译后与明文的代码或者号码不一致。

4、不符合增值税暂行条例允许抵扣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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