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聚好财税 > 办税辅导 > 增值税 > 正文

一次性收取全年租金是否可以享受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免征增值税

02-27 增值税

一次性收取全年租金是否可以享受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免征增值税的优惠

问:其他个人一次性收取一年的房屋租金12万元,平均每月1万元,是否可以享受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免征增值税的优惠?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23号)第六条第四项规定,其他个人采取预收款形式出租不动产,取得的预收租金收入,可在预收款对应的租赁期内平均分摊,分摊后的月租金收入不超过3万元的,可享受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优惠政策。

因此,其他个人一次性收取一年的房屋租金12万元,平均每月1万元,可以享受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免征增值税的优惠。

版权保护: 本文由 聚好财税 原创,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www.juhaocaishui.com/bs/zzs/132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