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聚好财税 > 办税辅导 > 增值税 > 正文

三证合一后,一般纳税人税务登记证件上还需要加盖“一般纳税人”

02-25 增值税

三证合一后,一般纳税人税务登记证件上还需要加盖“一般纳税人”戳记吗

问:“三证合一”后,一般纳税人税务登记证件上还需要加盖“一般纳税人”戳记吗?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涉及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74号)第一条规定:“主管税务机关在为纳税人办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时,纳税人税务登记证件上不再加盖‘一般纳税人’戳记。经主管税务机关核对后退还纳税人留存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表》,可以作为证明纳税人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的凭据。”

版权保护: 本文由 聚好财税 原创,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www.juhaocaishui.com/bs/zzs/130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