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取得拆迁补偿款免征土地增值税吗
个人取得拆迁补偿款免征土地增值税吗
问:个人取得拆迁补偿款免征土地增值税吗?
答: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增值税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6〕21号)第四点规定因城市实施规划、国家建设需要而搬迁,纳税人自行转让房地产免征土地增值税。因“城市实施规划”而搬迁,是指因旧城改造或因企业污染、扰民,而由政府或政府有关主管部门根据已审批通过的城市规划确定进行搬迁的情况;因“国家建设的需要”而搬迁,是指因实施国务院、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有关部委批准的建设项目而进行搬迁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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