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差旅费、会议费税前列支需附有充分合理合法的凭据

差旅费、会议费税前列支需附有充分合理合法的凭据

纳税人发生的与其经营活动有关的合理的差旅费、会议费、董事会费,需要提供有真实合法的凭证,均可以在税前扣除,不受比例的限制,这与业务招待费支出有很大区别,因此很多企业将属于业务招待费项目的费用在差旅费、会议费中列支。

差旅费和会议费的支出范围和标准一般是企业参照当地政府规定的标准结合企业的具体情况自行确定。纳税人发生的与其经营活动有关的合理的差旅费、会议费、董事会非,可以作为销售费用以及管理费用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但应能够提供证明其真实性的合法凭证。其中差旅费的合法凭证包括:出差人姓名、往来地点、往来时间、任务、火车票、机票加登机牌等;会议费的证明材料包括:会议邀请函、会议时间、地点、出席人员、内容、目的、费用标准、发票、支付凭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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