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聚好财税 > 办税辅导 > 企业所得税 > 正文

高新技术企业的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比例

高新技术企业的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比例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高新技术企业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63号)的规定,从2015年1月1日起,高新技术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8%的部分,准予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所称的高新技术企业,是指注册在中国境内、实行查账征收,经认定的高新技术业。

版权保护: 本文由 聚好财税 原创,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www.juhaocaishui.com/bs/qysds/253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