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聚好财税 > 办税辅导 > 个人所得税 > 正文

个人保险代理人以其取得的佣金收入如何计算个人所得税

个人保险代理人以其取得的佣金收入如何计算个人所得税

问:个人保险代理人以其取得的佣金收入如何计算个人所得税?

答: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保险代理人税收征管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45号)规定:“二、个人保险代理人以其取得的佣金、奖励和劳务费等相关收入(以下简称“佣金收入”,不含增值税)减去地方税费附加及展业成本,按照规定计算个人所得税。
   展业成本,为佣金收入减去地方税费附加余额的40%。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版权保护: 本文由 聚好财税 原创,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www.juhaocaishui.com/bs/grsds/2526.html